吉林部署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本报讯 (赵喜语 刘冬毅)近日,吉林省质监局下发通知,部署开展2018年度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工作。

  此次抽查时间至10月20日。监督抽查的对象为吉林省相关定量包装生产企业包装现场的或成品仓库内的定量包装商品,以及销售企业所售外埠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抽查的商品为大米、杂粮、饮料、酒类、调味品、小食品、糕点、熟肉制品、食用油、电线电缆、其他(蔬菜制品、速冻食品、炒货及坚果、蜂产品)等11种定量包装商品。

  吉林省质监局对此次抽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相关局要高度重视,尽快组织承检机构制定抽查方案,明确分工和责任,严格组织实施,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完善本地区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数据库;摸清销售企业底数,合理确定被抽查对象。二是承检单位对检验要留存详细记录,检验完毕要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数据和判定结论应准确无误,严禁弄虚作假。三是各承检人员须经过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专门培训,按照规定认真执行抽样要求,规范检测程序,出具准确检测报告;在生产企业抽样时,应抽取企业的主导产品,在销售企业抽样时,应抽取销量大的商品,要对商品的生产企业进行确认和核查。抽样和检测应坚持经济、从简原则,符合现场检测的,尽量实施现场检测,检测时应尽量减少破坏商品包装;要严格控制样品抽取的数量,只需满足检验的合理需要;抽查工作结束后,要按照有关规定将未被破坏的检验样品及时返还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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